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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a policy for FS-5/AIP 福爾摩沙衛星五號先進電離層探測儀科學資料分送處理原則 (updated: 03/07/2018)

(一)福爾摩沙衛星五號(FORMOSAT-5)「先進電離層探測儀(Advanced Ionospheric Probe, AIP)」科學資料分送及管理授權,由設於國立中央大學太空科學研究所之「先進電離層探測儀科學資料中心(AIP Science Data Center, 以下簡稱 AIP/SDC)」負責。

(二)「先進電離層探測儀」科學資料應在平等互惠基礎上,提供國內及國際研究機構及人員使用。

(三)國內外之機構及個人均可申請使用「先進電離層探測儀」科學資料,申請者須以電子網路方式向 AIP/SDC 登記註冊。

(四)使用者不得隨意更改原始資料與內容,且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將 AIP/SDC 的資料或加工結果進行第二次分送。

(五)使用者以 AIP 所得之科學資料發表論文,須於文內註明資料來源並感謝國家太空中心福衛五號衛星計畫。

(六)國內外之機構及個人可向 AIP/SDC 提出合作觀測計畫,合作觀測所得之科學資料均由計畫參與者及國家太空中心共享。運用此科學資料所發表之論文,須於文內註明資料來源並感謝國家太空中心福衛五號衛星計畫。

(七)AIP/SDC 經由網路分送「先進電離層探測儀」科學資料;若以其它方式分送 AIP/SDC 得收取相關費用,收費與運用方式由 AIP/SDC 訂定。